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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真切切的,在过往所有文字里,没有自己的故事。不论哪一篇的悲情,若给我承受都是无法承受之重,所以小小的恨自己,用词藻堆砌出的忧伤引了多少红颜泪。

当今天要提笔写青春,我才感慨十二年传奇路,属于自己的故事太多太多。某段特殊时光里,一群给我鼓励给我坚强的朋友都值得写。某段薄凉岁月中,一个人传奇一个人走就算凄楚也依然惦念。某瞬凌乱梦境时,打打杀杀的还是多年来熟识不变的传奇画面怎能不感慨。某种执念情怀下,用十二年时间去固守这一扇大门,只要会打开,我都在。

十二年,已不能如串珠般细数所有回忆,那片片断断星星点点,我能在笔下采撷的只有斑驳,用零星文字三两故人,写最真实的寄予热血传奇的青春岁月。

十二年传奇,回望青春如一斛清酒,我不知我醉在哪里。

听到朋友讲最多的,大爱传奇来传奇合计私服自于PK的激情,兄弟的友谊,传奇在于你和我一起。但是,对于不怎么强开州传奇悍的我来说,十二年传奇,有一半的路是自己在走。曾经写过的故事里,虽不是经历的情节,但多少会带一点自己的情愫,经常会写到什么都不懂的女孩子,那可能有我的影子。

喜欢一个人打怪,无论是在哪个年代,无论是经验升级还是活动升级。初遇传奇,当所有人都在组队烧猪,那个小小的我,只会在白日门抗衡天狼蜘蛛一个又一个小时,不懂怎么密人,只能在白日门城和丛林迷宫间跑来跑去。那时候掌握的唯一技巧是自己研究出来的,把天狼蜘蛛拉到右下角走一步卡他一步,不然我会黑白。

就这样,在同学偶尔的带领下,用不属于自己的一个角色,不言不语的电了3年蜘蛛,没有朋友没有行会,更不知道沙巴克为何物,但是我真就喜欢了,那时候做梦都是天狼花吻。所以走到今天,十二年本该是个老练的玩家,可是依旧懵懂,都不禁怀疑自己的智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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